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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 |
1.入馆需持什么证件?
答:为保障图书资料及读者个人财物安全,图书馆已经安装了计算机控制门禁系统。一般情况下,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学生证方可入馆。
2.怎样办理借阅证?
答:本院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可在我馆办理借阅证,一人限办一证。办证须带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。非本院编制人员,在本单位与图书馆达成协议后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阅证,同时还需按规定交纳100元押金。
3.本人的身份信息发生改变,需要通知图书馆吗?
答:需要。读者变更借阅证姓名、证号或种类,须凭学生证、原借阅证及相关证明办理变更手续;或者可以通过电话(TEL:029-85892585)联系我们办理相关手续。
4.借阅证丢失了怎么办?
答:读者丢失借阅证,凭有效证件及时在办证处挂失。一周后到图书馆交纳补证费15元,办理新证。
5.可以使用别人的借阅证借书吗?
答: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。凡将借阅证转借他人使用者,发现后除责成转借者和借用者检讨外,同时,由图书馆扣留两者借阅证一个月,转借者还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6.退学、毕业、调离需要办理退证手续吗?
答:需要。读者因调动、毕业、结业、退学等原因离校,须来馆办理离校手续将所借本馆书刊还清,借阅证由本馆注销。
7.图书过期为什么要罚款?
答:实行图书过期罚款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,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。图书过期罚款和图书遗失赔款均按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入预算内,冲抵图书经费。
8.图书馆过期罚款有什么规定?
答:未在规定日期之内归还图书的读者要交纳罚款,超期图书按0.1元/天累计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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